四川省水利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水利電力工程專業中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按照有關規定和工作安排,現將2025年水利電力工程專業中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和評審專業
(一)人員范圍
廳直屬企事業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從事水利電力工程科學研究、規劃設計、施工建設、生產運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電力工程專業工程師職稱任職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
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的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具備獨立評審權限的評審組織,如需委托評委會對其所屬人員進行評審,應向相應評委會出具委托函。評審結束后,評委會將評審結果反饋委托單位,由單位自主使用評審結果。
央屬駐川單位,如需委托中評委對其所屬人員進行評審,經部委單位或央企總部人事部門同意后,由駐川一級單位在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注冊,由駐川最高級別單位在職稱信息系統“中央在川單位委托管理”模塊上傳經其中央單位總部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同意的《委托評審函》正式紅頭文件,發起委托申請,經審核同意開通評審權限后,方可向評委會報送職稱評審申報材料參評。
(二)評審專業
本次評審專業包括: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電金屬結構工程、水土保持、農田水利工程、水電站動力工程、電力系統及自動化、電力運行、機電設備安裝、電力建設與管理,共計12個專業,各專業適用范圍按照《四川省水利電力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附件1)執行。
二、評審條件
(一)申報條件嚴格按照《四川省水利電力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標準執行。
(二)為了進一步加強職稱申報管理,要求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提供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記錄,對于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的,應提供相應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
(三)為防止學術不端行為,申報人員所有提交的論文由所在單位在知網、萬方或維普數據庫平臺進行查重(已發表的論文,查重比對截止時間為發表的前一日),重復率不得高于30%。查重報告附在論文之后一并報送。
三、申報方式
本次采取網上申報、審核、評審的方式,個人和單位可登錄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首頁按個人、單位操作指南說明進行申報、審核。申報網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個人網上申報時間:2025年8月1日至8月25日18:00(逾期不得補報)。
各部門(單位)初次提交至評委會截止時間:2025年9月1日18:00(逾期不得補報)。
個人網上資料修改截止時間:2025年9月15日18:00(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各部門(單位)最終提交至評委會截止時間:2025年9月19日18:00(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四、評審工作程序
(一)個人申報
申報人在規定時間登錄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選擇四川省水利電力工程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申報。
申報人對其填報信息和報送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若由于信息填報不真實或不準確等因素導致申報資格取消、評審結果無效等后果,均由申報人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的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具備獨立評審權限的評審組織,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提交主管主辦單位,由主管主辦單位登錄系統按程序辦理。央屬駐川單位,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登錄系統進入“中央在川單位管理”模塊按程序辦理。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由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二)單位推薦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職稱負責同志審核申報人員材料,所有上傳系統的復印材料均須由審核人簽字,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和審核時間,加蓋單位公章。單位須成立相應考評小組,采取專家、領導、人事和紀檢監察干部聯審的方式,依據申報人員的人事檔案、專業技術檔案、業績成果、日??己撕蛯嶋H貢獻等,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考評,擇優進行推薦,并經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所在單位登錄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上傳《公示結果證明》和《單位綜合推薦意見》,按程序推薦至上級部門審查。
《單位推薦報告》須明確推薦意見,經單位主要領導審簽并加蓋公章,全面、真實、準確反映申報人取得現職稱資格以來的思想政治表現和遵守職業道德情況(含年度考核情況)、能力業績,以及單位審核和內部公示情況。
(三)復審推薦
省級主管部門(單位)登錄系統,按照權限對初審合格人員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提交評委會。資格審核貫穿全過程,對申報、評審、確認等任一環節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申報人員,取消其申報資格。
(四)申報受理
水利廳職稱工作機構按規定受理逐級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主要審核申報資格、推薦程序、評審范圍。
(五)答辯
所有申報人員均需要參加答辯,答辯采用現場自述+問答方式進行,答辯內容重點圍繞申報人員工作業績和發表(出版)的學術論文(專著),了解申報人員的專業知識、學術水平和工作能力情況。答辯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及四川省水利廳網站公示公告欄。
(六)評審會議
按照查看資料、充分討論、量化打分、專家無記名投票程序進行,評審會議期間邀請駐水利廳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七)公示
評審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申報人對涉及本人的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查、進行投訴。申請人應在評審結果公示期內向水利廳提交書面申請,復查由中評辦負責,復查范圍為:申報評審程序是否合規;專家投票數計票是否準確,有無漏計、錯計等情況。社會群眾可以對評審通過人員資格、業績造假等情況進行反映。
(八)審核確認
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審核確認后發文。
(九)辦理相關手續
各推薦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在評審結果通知下發3個月內領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并及時移交各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按要求存入個人檔案,逾期未領,責任自負。未通過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和其余評審材料一律銷毀,不再保留、退還,請單位和個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關材料。職稱電子證書可自行登錄“四川人社”APP查詢并下載。
申報人員任職起算時間需在滿足條件的年限1月1日前取得職稱,即申報評審基本條件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水利電力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則需在2022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水利電力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則需在2024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任職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申報人員所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論文、著作、獎勵、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調研報告、決策咨詢報告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網上申報截止時間。
五、評審費用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規定,申報評審全省水利電力工程專業工程師職稱評審的人員須繳納評審費200元。費用在推薦單位報送紙質材料時一并繳納。
六、接收材料時間、地點
系統審核通過人員通過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打印《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務必與系統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為改動或換頁、加頁,否則視為弄虛作假。凡未按要求報送材料或超過截止時間報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紙質材料接收時間:202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18:00
材料接收地點:四川省水利廳(成都市青羊區青華路20號)3號樓302室
聯系電話:028-86932499,028-61108029
網上系統技術咨詢: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聽時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1.四川省水利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水利電力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的通知
2.職稱申報評審材料規范
3.XXX關于推薦XXX等X名同志申報2025年度水利電力工程專業職稱的函
四川省水利廳
2025年7月15日